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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之第三方原告资格的判断框架

2021-08-20   js333金沙线路检测登录入口

行政诉讼之第三方原告资格的判断框架介绍如下:

在行政诉讼里,关于第三方原告资格的判断,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近年来在法院明确提出,保护规范标准可以作为判断公法上有无利害关系的重要标准。规范的保护是指行政机关进行行政行为的行为规范有保护私人权利和利益的目的,私人可以据此主张。关于如何具体判断,还不明确,我国也缺乏充分的研究。

原告资格必须满足三个要件。第一是不利的要件,即某种处分对原告的一定利益造成侵害。第二,保护范围的要件。即,该利润必须包含在该处置相关法令保护的利润范围内。第三,该法令不是将原告相关人员的利益作为公益的一部分,而是区别于公益单独直接保护的个别保护要件。虽然对个别保护要件的存废有一定的讨论,但在日本的实务中基本上维持着这一要件。

第一阶段是保护利益的判定,是一定的利益是否受处分依据规范的保护;第二阶段是保护范围的划定。也就是说,以承认这一受保护的利益为前提,划定受保护者的范围到什么程度。保护范围的划定包括确立判定标准、摄取标准两部分。保护利益的判定主要是处分依据法规的解释问题,但保护范围的界定基本上是个案中的相关事实问题,并不一定与处分依据法规及相关法令的解释问题直接相关。两个阶段包括五个步骤的审查。原告资格的判断以被判定的受保护利益为前提,通过规定保护范围最终完成。在这里,保护范围的划定是独立的一个阶段,并不强调事件的特殊性。

以上就是行政诉讼之第三方原告资格的判断框架介绍,感谢阅读。